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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大陸出逃》/林志昇
人治的中國處處是陷阱

話說公元一九九三年,中國正處於「中國的偉大設計師」鄧小平先生所鼓勵的「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方向大躍進,四川省成都市也不例外。

於是有一群人,當然都是腐化的一伙,其中應有高層的領導,這時候大伙決定由當時第12屆成都市人大代表鄒嘉出面,大夥可以利用政策大賺一筆。

在這麼多行業裡面,辦教育應該是新興事務,市上可以名正言順地挹注,還可以得到社會的掌聲,另外最重要的就是有大筆現金可以入帳,廣州不是有英豪學校、碧桂園學校都因辦學賺了一大票。所以故事就開始了……

1993年5月經過策劃、設計,鄒嘉自籌30萬元就開始了這項大計劃,第一步當然先找土地,終於找到願意先提供土地然後再批准的地方─成都市雙流縣白家鎮土橋村一社的社長願意共同合作。

於是一方面由鄒嘉出面找了兩家工程隊來蓋房子,告訴他們如果房子不能在二個月內完成,工程隊就會收不到錢。

另一方面鄒嘉在教委及市裡領導的同意下刊登廣告,其中最吸引人的是「教育儲備金」。「教育儲備金」這個名詞,在台灣可能很多人不懂,究竟它是什麼名堂呢?

簡單的說,只要先交12萬元至15萬元給嘉好學校,那麼你的孩子可以免交一切費用,包括學費、宿舍費、伙食費等等一切費用,更厲害的是當你的孩子畢業時你所交的「教育儲備金」原封不動地退還。

廣告一出,所有單位不管是國營單位或私人單位的領導們都非常喜歡,喜歡的是他們可以將孩子送到私立學校唸書而且不用付錢,怎麼說呢?首先,由公家單位拿出12萬元交給嘉好學校,再拿嘉好學校所開的收據回單位報帳,因廣告說孩子畢業後,原金退還,照顧領導的孩子唸書是理所當然,錢又沒有花掉,不算貪污,因此不犯法。

這時,有些領導感覺這樣作不是太穩當,萬一嘉好學校到時候不還錢,怎麼辦?這時候,鄒嘉靈機一動,還不簡單,隨便找個公證處公證一下不就手續完整嗎?至於公證處嘛,有錢賺就可以了,反正單位沒有任何領導給予金錢,今天有人願意公證、蓋章就拿錢,太方便了。

這一個方法一出,居然有近二百人爭先恐後地來報名,五年內共收了二仟八百萬元人民幣。

據鄒嘉自己表示,一輩子都沒有拿到過這麼多錢,錢簡直多得不得了,這時候野心變大了,講話也不一樣了,蓋校舍的錢也綽綽有餘了,但這時候土地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呢?正巧這時候有一家成都霓虹燈管工廠跟明日集團公司要找土地,根據政策規定,除了學校用地可以享受優待外,其餘商業用或住宅用的土地都是每一畝20萬元左右,有這一特殊政策,雙流縣國土局等領導豈會不知。雙方一談,借用學校名義拿下地,學校再把土地轉手,反正損失的是共產黨,雙方一拍即合,國有資產開始大流失。

於是在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及12月20日分別以雙府土(1993)286、291、292、293、294、309、37、338、329、348文號批了153.45畝,費用柒佰零伍萬肆仟陸拾元,平均每畝約4.6畝。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第348號文在9月18日批准,337號文在9月20日批准的,其他先前批准的號碼286、291、293、294、309、338、339號文,倒反而在12月20日才批准這種事後才補的文號,可看出明顯造假,也證明這群人膽子太大了。

就算要作弊也應該注意這些小細節,拿到土地後再以高價出售一部份,然後原本進校門口應該有200米的寬度只剩下50米了,把臨近馬路進口的左右兩邊精華地約60畝土地劃給二家地產公司,學校只剩下約90畝,以當時行情來說買土地的這二家地產公司賺錢了,嘉好學校的主辦者也賺錢了。虧的是共產黨及廣大的老百姓。

問題是:若沒有縣市的有關領導配合,參與其事的人都分配到好處,諒誰也沒這麼大膽妄為,因為到底學校還是有90畝土地,除非有人舉報,要不然肯定”安啦”,因為成都市有規矩:民不告,官不理。

一九九四年,這群吃了國有資產的人,又想出了更妙的一招,在10月31日起連續三天在共產黨的黨報成都晚報上刊登了全版廣告。

廣告中說:「嘉好實驗學校出售部份產權。根據國家體改委體改規(一九九三)192號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發(一九九三)141號承辦函(一九九三)113號文件和成產指(一九九四)003號《成都產權交易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並經審查批准公告的廣告。這下老百姓都傻眼,而且老百姓也跟著想要賺一筆財了!

廣告中又說明成都嘉好實驗學校現有資產有7,838萬元,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淨資產有3935萬元,這個資產並經成都市錦江區教委錦教發83號文確認。這個有政府單位背書的話語其是說的氣不喘,臉不紅,但老實的老百姓怎麼會知道?

同時又說這次的部分產權出售是得到批准的,批准的單位有:成都企業產權交易監督指導辦公室成產監辦(1994)007號文件批准,主管部門成都錦江區教委錦教發(1994)80號文件批准,成都仁達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並得到主管部門確認,四川宏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及盈利預測,又經成都市第三律師事務所進行法律鑑證,而且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都三支分公司投保財產險及回購風險保險,每個產權單位價值1.00元,發行價1.08元,同時承諾:三年後,學校以原始價格的200%予以回購。」

這麼樣高的投資報酬率,恐怕在全世界排名前幾名,但問題是公布的資產是騙人的,三年後翻倍的回購簡直是天方夜譚,這麼多的政府單位背書,要不是各個單位有利可圖或者直接參與絕對不會有人願意上報紙去背書,廣告一出,成都市立即湧來壹仟參佰萬元,所幸因為太過於轟動,當時的四川省出面干涉才沒有進一步擴大。

問題是這壹仟參佰萬元全部沒有放入學校的帳上,流向何方,迄今有關單位不聞不問,真是好笑。官方又振振有詞:民不告,官不理。問題是:可憐的老百姓知道多少?

從1993年4月19日取得成教社(93)第053號,成都發(1993)第42號文的辦學許可證至1994年12月底只不過是一年半而已,但這一群玩「空手道」的高手們,包括鄒嘉及雙流縣、錦江區、成都市的三級領導搜刮的收入共計有:教育儲備金貳仟捌佰萬,五年收的學雜費約貳仟貳佰萬,出售部分產權壹仟參佰萬,總計約陸仟參佰萬元現金,再加上出售學校門口的60畝土地的收入應該超過7000萬。

在1993年、1994年的經濟情況,這種高收入可謂「暴發」,這群人非但沒有將錢投入學校,反而開始作假帳,明明700萬買的校地,帳上出現的是1200萬,賣了三分之一的校地60畝錢卻沒有入帳但債務卻全留給學校,這種膽大包天的情況全中國大概只有成都市才有。

俗話說:「賺錢難,花錢易。」這個圍繞在鄒嘉旁邊的整個貪污集團在短短的二年內,利用政策,利用權力,搜刮了7000多萬的金錢,總會有爆發的一天。

原因是教育儲備金二千捌佰萬,販賣產權壹仟參佰萬,這麼龐大的債務時間一到可是要還的,因此這群人開始又設計了一套完整的「套殺策略」,現在我來替他們”重返現場”一下:

第一步:利用學校現有產權套現。1997年正是鄧小平先生改革開放後大鳴大放的時間,中國的國營企業都在享受股票上市後所得的豐厚資金,每一家企業都希望股票上市,每一家企業都希望一夜爆發。

就在這個時候,因為販賣產權正是體改委(體制改革委員會)牽頭辦理的嗎?而成都市金雁房產公司(中央花園公司)正處心積慮地想要上市,不正是可以利用嗎?我在學校查帳中發現體改委主任康天才借了一百萬一直沒有還,到底是借還是給。官方從來也不敢面對,因人人有獎嘛。

體改委找了成都金雁房產公司董事長賴喜隆先生,告訴他你公司的中央花園不是想要上市嗎?怎樣,我們體改可以替你安排一下。

這個說法讓賴董感謝得五體投地,雖然後來演變成是咬牙切齒,但至少在當時那可是天掉下來的大餅。

於是體改委派出當時管理產權交易的賀處長、金雁公司由賴董、高副總親自出馬,結果只花了二天就完成了。

那就是:由金雁公司出資壹仟陸佰萬元收回嘉好的產權,換句話說就是每股以1.6倍回收,但以一仟萬股為限,另外給鄒嘉貳佰萬元當作獎勵。然後體政委專門批了鄒嘉成立「嘉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股票上市的第一步,中國的政策是先將公司變成股份有限公司後才可以上市。

這時候的鄒嘉非常上道地將康天才,高副總一一擺平,學校則將大車入口靠近馬路的26畝土地劃給金雁公司,至此嘉好學校變成沒有入口的學校。

雖然合同表明嘉好學校有權使用那一條即成道路,當入口,但學校只剩下69畝的土地。那麼金雁公司為什麼願意用壹仟捌佰萬來買只有26畝的土地?無非一個「貪」字。

賴董想:既然你體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授權下說好了這麼個條件, 我再貴也買,反正錢也不是我個人的。

但事後事情演變得讓金雁公司頭痛,因為在收購嘉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後,嘉好的股票並沒有上市金雁公司也沒有上市,當初會同意金雁以1.6倍收回產權股的投資大眾心想:好也,股票一上市立刻有好幾倍的利潤,比原來的要好的太多了,那一個不同意,大家爭先恐後地去換股票,當然這時候還有參佰萬股的股民是換不到的,也就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而這顆定時炸彈就在1998年9月引爆了一半。

第二步:想辦法找一個「傻瓜」來承接這個爛攤子,要知道,1993年開始的「教育儲備金」,收了貳仟捌佰萬;第一批學生就會在1999年開始到期。到時間要還錢,但錢怎麼還,花都花掉了。

這個時候,原來在鄒嘉周圍的一群人就開始不見了,反正鄒嘉當時給的是現金行賄,也沒有證據,所以鄒嘉當時就放話:「要死大家一起死。」這個時候才有教委的人出面安撫他,找個外商來不就解套了嗎?

因為外商不是長期呆在成都,整個過程絕對不會知道的,找誰呢?在當時有江澤民主席的「西部大開發」政策的掩護下,一場精心設計的「西部大騙局」就開始展開了。

因為他們選中了當時在成都辦成都太平洋學校,每一年三次視察學校,每一次都帶一皮箱的人民幣來當散財童子,我林志昇被相中當”目標”,因此精心安排的這一場「騙局」故事就此展開。

首先追溯到1994年與博達公司合資的成都太平洋學校,話說從頭。

成都太平洋學校被詐始末

自從解放日報、人民日報以大篇幅報導了我在上海全國首辦中外合作上海太平洋職業技術學校後,我接到大量來自全中國各地的信,大部分都是要求合作的。

有來自東北、來自新疆,其中有一封寫了非常工整的字,長達滿滿八頁信紙來自成都的信吸引了我。

文中自稱係成都博達電機公司總經理的葉耀鵬,自1992年起辦了成都匯德中學,但因朱鎔基總理在1993年公佈了對全中國的經濟宏觀調控,所有銀行貸款,全部停止,因此校舍蓋了一半,已無現金而被逼停工。

他說,如果我有辦學意願,願意無條件交出,讓我完成我為紀念先嚴雲林縣教育局主任督學林廖固先生的辦學遺願。

而這時候正是我與上海教委相處不好的時期,我當即購買機票,前去成都,雖然我沒有去過,但從地圖上我知道成都位置在中國西南部,是全中國人口最多,佔全中國人口1/10的省份,鄧小平就是四川人。

在成都雙流機場,見到葉耀鵬與他的助理小彭後,葉很有計劃地把成都市地圖拿出來,指著中央的位置說:「地點就在成都市中心。」

我一看,心想,既然是市中心,肯定是好地方,那裡知道,這是一個全成都唯一沒水沒電的地區。

車子在市區穿過許多小巷道,當時我覺得有些不對勁,可又說不上來,心想,怎麼市區也有這麼窮的地方,但葉先生告訴我,這些沿路的老舊房子年底就要拆了,聽了之後我放心不少,但事實上到現在經過了九個年頭也還沒有拆,可見台商在中國作事一定要「眼見才相信」的原則不能廢。

站在獅子山頭的匯德中學的校地,簡直可用「慘不忍睹」來形容,到處都是高及人肩的野草,地上泥濘不堪,工程廢料堆積得到處都是,現場有三棟樓未完工的磚混建築。

一棟是教學樓,一樓是實驗行政樓,另一棟是雙併的男女生宿舍樓連頂都沒有封,由於年久失修,估計停工超過一年,現場只有一個老頭在看顧著工程廢料,因小偷特多。

這也是我對成都的第一印象,小偷簡直多的不得了,當街將女生的耳環強行搶走的戲碼是天天上演,從來不見有任何官方的人說些什麼,好像是很平常似的。

我與博達公司董事長劉祖高總經理在當天下午就見了面,當然他們替我在成都辦學構築了一幅美麗的遠景,我腦海中在台灣的辦學情景自然的與他們所說的藍圖就結合在一起。

博達說:「以現有的一切佔20%,你林董負責將學校修起來,設備補齊佔80%。」董事長一職由你擔任,我半信半疑,心想,中國的法律規定:「外商台商不得擔任私立學校法人代表。」

事實證明,事在「人」為,後來我才知道,博達公司在前期修建學校的時候,一毛錢也沒出,由建築公司全額墊款,由於朱鎔基總理的宏觀調控政策公布,建築公司自忖,就算蓋好了,也貸不到錢,因此停了工。

我簽約後,由我繼續付款完成前面的工程,因台灣的建築費用高,他們把前期工程款以及後期工程款全加在一起讓我付,我也不覺得貴,因此當上了冤大頭,這些事在當時真是毫無警覺。

當天晚上新上任成都市長王榮軒先生,教委主任葉長堅先生在有名的錦水苑餐廳請我吃飯,王市長是一位外表溫文儒雅的書生型市長,河南人,見了我很客氣。

由於當時我在上海受氣,他也替我打抱不平,鼓勵我,既然想辦學就到成都,何況他才上任,事實證明,他的確幫我很多,只可惜有些事他也掌控不了,飯後,他還唱了一首:「小城故事」後來我自嘲地說成都市真的是:「小城事故多。」

我家住台北,當時並不是長居成都,因此93年我陸續拿了美金旅行支票50萬元去成都,交給博達總經理李昌健,有的時候是我自己去交通銀行兌換,因為台北的事情多,因此有關建築就委託他們辦了。

我沒有派任何一名台幹去成都監督,因為我是以辦學起家嘛,應該是最簡單不過的,但事實證明,我的想法既愚蠢又天真,中國的人性不是蔣介石、蔣經國所教導我的的四維、八德、三達德的為人處事原則,取而代之的是毛澤東時代的貪婪、殘忍及鬥爭。

特別是1966年到1976年10年之間文化大革命,把一些擁有中國傳統文化思想的人們全都鬥死了,留下的這一代人就是只懂怎麼樣去設計,怎麼樣去搶奪,踩著別人的身體往上爬的這種人。

更過分的是當學校房子修好了以後,葉耀鵬竟然拿了房產證去銀行貸款了八百萬元,然後拿了八百萬元跑到新疆烏魯木齊去開酒吧,這八百萬元當時我自己也不知道,直到後來博達公司說我欠他們八百萬元後,我才如夢初醒,大呼冤枉,學校蓋好了,改名叫成都太平洋學校,只招初中、高中,1994年開始招生。

這一招生,我才發覺我上當了,原來中國的中考(高中聯考)是依重點中學、普通中學依序錄取,連續兩年我的太平洋學校招生情況很「慘」,1994年招生中只有七位成績很爛的學生來報名。

情急之下,我只好要校長到四川省的一些貧困縣去找,成績優秀的學生。條件是給吃給住給學費,這時候才來了十五位,我稱之為獎學金班,而中國則叫﹂希望工程班」。

這十五位之中有一位學生,叫張飛虎,張同學成績很好,住奉節,考取重點中學後,他的父親和姊姊二人暑假在河邊挖沙石,挖了二個月,只賺得一百五十元,距離高中的註冊費三百元還有一段大距離,父親走頭無路,對兒子心有內疚之下,喝農藥自殺。

慘的還不只如此,第二天張同學的班級導師得知消息後,立刻去探望,可是家中卻沒有一點辦喪事的感覺。

原來家裡沒錢,當天他父親就草草的掩埋在住家隔壁的亂石堆了,這件消息見報後,正巧我在成都,我立刻要校長去帶他到學校來唸書。

中國類似張飛虎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幫助了將近三百多人,而且每次我聽了這些孩子的悲慘身世,都忍不住要掉下淚來。

我真心誠意的想幫助這些孩子,希望他們將來能有出息,光宗耀祖,而這些孩子也知感恩,常在作文或學校刊物上發表:「如果不是林董,或許他們還失學在家種田,或為生計誤入歧途」,林董改變了他們的一生,沒有林董,他們就沒有今天,沒有書可唸。

沒想到我的際遇比他們更慘,幾乎連性命都保不住了,不過樂觀的我,回到台灣後,與友人暢談時,還會開開玩笑說,指望他們將來成為國家領導人後,能夠深明是非,了解我受到無情迫害後 ,能為我平反。

當然,這是玩笑話,但如果他們將來成為社會菁英,國家棟樑,能掃除中國政商的腐敗、貪婪,勵精圖治,中國才有希望,才有未來。而我百年樹人的教育理念才也才能開花結果,也不負我秉承父訓,作育英才的終極目標。

記得當年報紙還連續追蹤報導了七次,後來張飛虎考取東北大學,我繼續支持他唸書,今年已經大四了,馬上要畢業了。類似這種故事到處都是,幫都幫不完,真不知道共產黨的官員都在作什麼。

第二年我又正式和共產黨每個縣的青年團支部合作,招來了80位新生,加上30位希望生,由於學校的希望窮困生一增加,到處都可看見莘莘學子努力唸書,將學校風氣改變的很好,比任何一所公立學校都好,且在市裡的統一考試中屢屢創下佳績,逐漸在成都市及四川省知名度逐漸打開。

第三年算是最好的一年,這一年由於國家重點學校校長張興美校長到學校任職,這一年招到了200餘位,同時也有30位希望生,學校在一片「讀書聲中」努力向前邁進。

我住在台北,一年頂多只能到成都三趟,了不起就多去一趟,每次也只能停一個星期或十天,每次都住在岷山飯店或銀河王朝酒店。這麼一來,真正的學校情況我便無法了解,在97年以前,張興美校長還算不錯,她感念我把她的二兒子送至美國唸書,至少辦事還能替我著想。

但是由於學校要建築、要購買教學用具,基本上前三年簡直就入不敷出,所以我每次從台灣帶錢到成都,因為我只能攜帶美金旅行支票,不能換人民幣,因此我就交給博達公司的李昌健總經理,由他換成人民幣,有時我自己帶美金現金。

問題就發生在把美金旅行支票交給博達公司,李昌健把換回的人民幣交給太平洋學校財務時,學校財務室竟把錢當作博達公司的投入,反倒是變成我向博達借錢。又因財務人員是由博達公司指派,造成我到後來百口莫辯,惟有要求成都交通銀行的外匯釋出證明才能證明,或者清查學校帳冊,由於這種情形一再發生,1997年我開始覺得不對勁時,已經無法控制局面。

一方面我發現學校工程由博達自己在做,除了我將三棟校舍完工外,我另外又蓋了圖書文藝綜合樓,也蓋了面積達五千平方米二層的功能樓,甚至為了讓學生見識到高爾夫球,從台灣進口了二百套球具,五萬顆高爾夫球,以及全副的練習墊子、洗球機、撿球機。事情發展到1997年初我曾要求學校財務室把帳給我看,但每次都因我停留的時間太短,再加上博達公司有意拖延,所以一直無法見到真正的財務帳。

再加上,博達配合教委,要求我撤換張興美校長,所以我決定,不管在太平洋投資了多少,都必須放棄,而應該找一個可以全部掌控的學校接手,因此我決定如果派張興美校長去嘉好學校觀察,可以的話我就接手嘉好,而不願再繼續與博達公司死纏爛打。

太平洋學校在1998年後,由於我接手嘉好學校,又因新任的張明遠校長能力太差,大量任用親戚,學校虧得更兇,我決定將太平洋學校學生全數遷往嘉好學校,而原來的校地、校舍暫時空置。當然這時候博達公司劉祖高董事長與李昌健總經理與我開始談如何收拾殘局,雖然他們一再要求我應繼續去經營太平洋學校,但我已投入接近二千萬元人民幣,且學生都在1997年換了校長後人數大幅下降,我可不願繼續虧損,因此當機立斷回絕掉。

1999年7月26日我與博達公司終於達成協議,將學校以總領1150萬元轉賣給由岷山飯店鄒副總經理介紹的一位作電腦生意的人曾理先生。但在曾理先生付了二百伍拾萬後,曾先生發現劉祖高與李昌健這兩個人是騙子,原來劉祖高老早就從他當市委辦公室副秘書長的太太那裡獲得內幕消息,那就是太平洋學校的土地,政府要徵收。換句話來講,曾理如果買了學校,將會血本無歸,如此一來,曾理先生當然不幹。

這個時候,劉祖高與李昌健將責任推得乾乾淨淨,要我自己去處理,天啊,以我一個來自台灣的人如何能處理這麼大的事,之後,也就不了了之。博達公司不誠實想吃我的錢隨便都能舉例,例如:明明曾理先生從銀行分成二次匯了一百五拾萬元(另外一百萬是付現金),但當我問劉祖高時,他卻一副不知道的樣子。2000年九月他派公司財務與劉健立到學校拿30萬現金,卻告訴學校財務劉艷春與蔡會計以後再跟林董結算,故意不給我寫的條子,裝做忘記了。又有一次出納劉小姐親自送現金十萬元給博達公司,也遭到同樣結果,一方面我又忙,一方面財務人員又不敢告訴我,時間一久,就讓博達公司有機可乘。

所幸的是,嘉好學校的財務報表及帳上都清清楚楚的記載著,這也就是為什麼,博達公司要與法院人員勾結,將我以莫虛有理由拘留,然後再告訴我如果不簽文件,則將繼續關我十九個十五天的原因,在那種情況之下,除了先簽字求獲得自由身外,豈能有其他方法?

博達公司在拘留所內竟然能拿出1700萬元的欠條要我簽名承認,明細也不給我看,律師也不讓我找,我個人估計博達大約把原先葉耀鵬以太平洋學校房產背著我抵押800萬的帳乜算到我的頭上,也難怪我要求看明細表,他們拿也拿不出來。短短的十分鐘,就非要我簽字不可,這種近乎綁架、近乎勒索的情境真只有在中國才會發生,因此我必須在這裡正式聲明:在我被控制自由、沒有律師在場的2002年元月6日至21日所簽的文件一律無效。

想想,在1999年七月,博達與我協議將太平洋學校以1150萬元轉讓給曾理先生,何來變成我欠1700萬元之債務,真是用「膝蓋」想都會知道其中有詐,但法院畏於劉祖高太太的權勢,畏於劉祖高的黨政關係,一味偏袒,一味巴結,這種腐敗,這種欺壓外商、台商的行徑,令人髮指,而且不只發生在我身上。

因與博達公司合作而活活氣死的原味全公司黃南圖先生的助理就曾勸我:「離開成都吧!我們台灣人絕不是劉祖高他們的對手。」離開吧!只要命還活著,有機會可以向全台灣的人民提出警告,中國四川省成都市的投資環境真是地雷滿布。

1997年9月,成都太平洋學校招生結束,只招到一百多名學生,全校只有三百餘人,免費的「希望生」又佔了三分之一,每年都必須靠我從台灣提錢來維持,事後我發現,我出錢,而合作中方博達公司賺我的錢,這個時候,累積三年的不滿,在我腦海中已揮之不去。

再加上1996年時成都市副市長吳平國先生在參觀太平洋學校後說:「是什麼人這麼沒有道德將林董騙來這個沒水沒電的地方辦學?」但是他知道是成都市委辦公室陳新湖副秘書長的丈夫劉祖高先生後,不敢再說話了。

我接收嘉好學校還有一段故事:記得1997年年初學期還沒有結束,教委主任葉長堅先生特地找我去,告訴我說:「忠康同志(成都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長)希望你不要再聘用張興美當成都太平洋學校的校長。」聽後,我不買帳的個性又浮現了,問道:「為什麼?」

葉主任說:「她當人大代表,可是一天到晚找教委的麻煩,說也說不聽。」我回答:「讓我考慮一下。」

事實上,我知道張興美校長是全國第一家重點職校,新華職中的校長,李嵐清副總理親自到校參觀過,表揚過的一位好校長,是四川省的模範校長,教育界的模範。但因她擔任省人大代表,在會中一再質詢成都市第十七中學,羅校長的貼身親近,一位校辦產業的廠長,因故打了廠內的一位檢舉十七中不法的工人。

張興美校長仗義執言,按說這也無可厚非,質詢後,教委成立調查小組,當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經查無實據後,想要不了了之,但張興美校長又聯合其他人大代表再度、三度質詢,弄得成都市教委下不了台,想要釜底抽薪,就要我換掉張興美校長。就在這個時候,鄒嘉找到了張興美校長,請張興美校長介紹我讓他認識,同時表明希望將成都嘉好實驗學校轉手給我。

一方面為了安置張校長的後續工作,一方面又面臨成都市府給我的壓力,我只好告訴張校長:「妳不妨先去嘉好學校當顧問,確實了解這個學校的負債情況。如果情況允許,債務清楚,我會接手學校的。」

因為我聽說嘉好學校鄒嘉負了許多債,但真正的情況我並不了解。」我的想法很簡單,目的有三:一、給市府面子,將張校長換掉。二、如果嘉好學校負債不嚴重,我可以完全獨資不會再受博達公司的氣。三、張校長的職務給保留下來,讓四川省上的領導滿意。因我明白四川省與成都市的教育領導在許多觀點上是截然不同的。

事實上,張校長也是個明白人,雖然我不說,但她心知肚明,在四川省副省長徐世群與辦公室秘書長李靜(後來擔任副省長)正式請我吃過飯後,張校長走馬上任嘉好學校顧問,而太平洋學校校長改由成都市第十四中退休校長張明遠先生擔任。

張明遠校長是我任命的公立學校校長中能力最差的一位,在太平洋學校任職期間,學生人數大幅下降,管理鬆懈,學生打架、鬧事層出不窮,尤有甚者,在學校各個單位任用他的親戚朋友擔任,最多時期高達九人之多,有關這方面,將在另外章節詳述。

張興美女士接受我的指示後,順利上任,鄒嘉當然非常高興,但為什麼一向反對興美的葉長堅主任當時沒有反對,對我而言,將會永遠是個謎。照說,鄒嘉是市人大代表,應該聽命於市上領導的話,不用張興美才對,我當時不能領會這其中的奧秘,張興美女士為什麼會得到我的信任與依賴,因她的二兒子,在我的資助下赴美國唸碩士,簽證是由我向美領館簽證官作保證,因此我認為她應不會背叛我才對。

這個時候,鄒嘉開出條件:嘉好實驗學校只負債二仟肆佰萬,鄒嘉個人希望捌佰萬元的補助,總額是參仟貳佰萬元。當時還出示由教委審計通過的財務報表給我看,同時出示了5月6日日黨報成都晚報報導:「根據市教委的有關規定,由我市教育、物價主管部門和省市督學成員組成的考察評估隊伍,4月23日進入我市投資最多,辦學規模最大的私立「嘉好實驗學校」結果一切效果意外的好。」報導是由艾耀烔先生寫的。

看了這些報導,再加上副省長在四川賓館請吃飯,我又派了張校長駐校半年觀察一切,應該可以放心,這個時候張興美校長轉送來鄒嘉擬定的一份學校買賣協議書,內容是:

(協議書)

甲方:林志昇先生
乙方: 成都嘉好實驗學校董事會
為了償還嘉好學校所欠的巨額債券,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支持學校的建設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社會力量辦學條例》及有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經多次友好協商,共同簽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按乙方1998年3月15日提供的債務明細表(見附件),如期償還所欠債務,其債務總金額(人民幣)為:借入款10,304,000元(截止1998年8月31日止,利息合計1,460,000元整);教育儲備金11,890,700元,集資款236,400元;公物金194,124元,合計24,085,224元整。債務明細表以外的其他任何債務,甲方概不負責償還,完全由鄒嘉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甲方按乙方1998年3月15日統計的學校資產明細表對乙方所提供的資產逐一進行驗收,如發現帳物不符,資產缺漏,將在返還給鄒嘉的投資總額中折價扣除。

三、乙方應於1998年7月20日之前將學校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明,辦學許可證原件、公章、財務章移交甲方,至此,學校的所有權、使用權及其他一切權利均屬甲,鄒嘉不再行使任何權利。

四、甲方返還給鄒嘉的投資共計人民幣捌佰萬元整,返還時間及金額為:
 1.1998年7月18日 捌萬美金折合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
 2.1998年9月1日 壹佰伍拾貳萬元整
 3.1998年9月1日以前 參佰捌拾萬元整
 4.2000年9月1日以前 貳佰萬元整

五、1998年6月20日以前學校的教育教學、生活雜支費用由鄒嘉自行承擔,甲乙雙方在1998年7月20日完成交接工作,甲方從1998年月20日起正式接管學校,如甲方未及時倘付債權人債務,則由甲方負完全責任,與鄒嘉無涉。

六、考慮到甲方承擔了學校的巨額債務,並返還了鄒嘉的投資,鄒嘉決定將學校以外多徵土地及其上面的建築物(私人別墅、花園、網球場、未名湖)等非學校的財產交給甲方私人所有。鄒嘉將保證嘉好公司,中央花園股份有限公司辦學校發展著想而簽的協議長期有效。

七、成都嘉好實驗學校董事會成員在簽約後全部退出董事會,由林志昇先生委託蘆京文女士組建新的董事會,聘任鄒嘉先生作董事會高級顧問(依二年任期有薪禮聘)。

八、新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蘆京文女士任董事長。新董事會有權變更學校名稱。

九、此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和鄒嘉各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林志昇
乙方:成都嘉好實驗學校董事會
執照號:0029902302(D)
法定代表人:鄒嘉
一九九八年7月18日
見證人:張興美
自然人:鄒嘉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510102550714127
一九九八年7月18日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八日

為了確認嘉好學校的真實債務,我過份依賴地方政府的審計報告,是我犯的第一個錯誤,以至於後來成都謠傳張校長收了鄒嘉伍拾萬元都令我不知如何反應;七月十五日張校長傳來一份傳真告訴我經她查證,「嘉好學校確實只有貳仟肆佰萬元的債務」,我決定七月十六日正式動身赴成都簽約接掌嘉好學校。

七月十八日簽約後,我任命張興美女士為校長,由她自己組織學校內閣,包括財會人員,然後開始整頓嘉好學校,第一步先將師資陣容調整,將一些學歷差的,年紀大的先行解聘,另外由她就地找優秀教師取代,一方面由我出面召開家長會穩定想要轉學的家長,效果非常好,每天我都親自與小學、初中、高中的學生家長溝通,然後還清債權的款項,整個學校開始生氣勃勃,我也決心在成都市住下,全心投入,相信一定能讓嘉好實驗學校,變成全中國最好的私立學校。

從1998年一直到2000年,是成都嘉好實驗學校最鼎盛的發展時期,由於我自己親自指揮學校!其間,慢慢一切上軌道,校務蒸蒸日上。改革中也得罪了不少人,例如1998年9月成都商報就在二版頭條新聞大刊登:教師生子被解聘,嘉好學校創惡例。

天曉得,原來那位女教師生產沒有請假,生產後也不回來上班,1998年的教師名單中沒有她的名字,結果這位女教師竟然告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後來學校賠了六萬餘元才了事,比一般教師的退休金還高。勞動局仲裁的時候連問都不用問一下學校,就可以「依法」裁定,我常常說這是「依他的法」你說氣不氣人。

好了,九月份又來一個鐵道部鐵道法院執行庭強制將學校的帳戶提出260萬元,因為鐵道部的下屬公司叫多經公司,在1994年底購買100萬元嘉好學校產權,按理應還200萬再加60萬利息。

天啊,鐵道部的多經公司在鐵道部的鐵道法院起訴、判決、執行,就等於自己當球員又當裁判一樣,我曾三次上門鐵道法院要求解釋,法院說:「依法」執行,又是一個「依他的法」,如果不認同可以「申訴」,但申訴不影響執行,你說說,現在的中國把法律運用的多好,而這些官司都是在交接帳冊中沒有列入的。

10月又陸續有四名學生家長狀告學校還錢,又被查封肆拾參萬,好傢伙,法院又說:「我們是依法執行」,又一個「依他的法」的例子,這些案件我一次都沒有被通知出庭,就被判決、執行了,你說氣不氣人。更甚的是法院說:「你如果不服可以申訴,但申訴不影響執行。」問題是當你把錢給了對方,申訴成功,對方只要兩手一攤,我是下崗職工,你就變成肉包子打狗了,有去無回。

經過我強硬地向市政府領導反應後,接著下來兩年倒也相安無事,但事實上我已經多付了約400萬人民幣。兩年中我從校務作改革,從工資作調整,採取「多勞多得」的策略,打破他們吃大鍋飯的心態。雖然老的教師非常不滿意,甚至煽動學生轉學,但我任命的年輕教師在吸引學生上確實比老教師強,因此這些老教師只能到勞動局去申訴,每次學校都被罰二、三萬元了事,但我內心之不甘心,之厭惡可說是愈來愈嚴重。

雖然如此,但學生人數每半年就成長50%以上,令全校振奮,教師穩定了,我每星期三下午召開「政治學習」課,規定全校教職工都要參加,領導統御上,有時嚴厲有時寬鬆,倒也讓成都人見識到了來自台灣的管理模式。我還鼓勵中國共產黨在學校設立支部,要知道,現在共產黨黨員都不太喜歡讓別人知道,因此我也鼓勵一些比較優秀的年輕教師加入共產黨,雖然我不是共產黨員,但我向成都市委要求校長一定要兼黨部書記。

市委領導人說:「林董,你不是共產黨員不可以指定共產黨支部書記。」我說:「那選舉好了,如果校長當不了書記的話,誰當書記我總有權將他免職、重選吧!」

市裡的領導們聽了,個個哈哈大笑說:「那就按你的意思,要黨員選校長當書記不就好了。」成都嘉好學校200名教職員工最多時黨員竟有72位之多,足足有資格成立中國共產黨黨總支部了。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我落跑學校之前仍然實施中。

由於嘉好學校的學生是全部住宿的,1998年剛開始只有一棟學生宿舍,能容納800學生,我立刻在1998年底宣佈加蓋二棟宿舍,一棟男生宿舍,一棟女生宿舍,將學生宿舍狹小的走廊變成大走廊,學生宿舍空間也加大了許多。這一改進,許多四川的大學校長們紛紛來校參觀、學習。

衛浴設備非常齊全,由於成都市比較潮濕,我將宿舍中的衛浴設施集中在每棟樓的兩端,避免沐浴後宿舍迷漫著巨大的霧氣。至於女生宿舍就採取四人一間,衛浴設備在寢室內,而且預留空調,每間按裝電熱水器,24小時可供熱水,改變1998年前一周只能洗二次的缺失。

我又花了一百萬人民幣買了每20分鐘可烤培400個麵包的機器,每週供給學生吃兩次漢堡,記得最厲害的學生一次可以吃掉八個漢堡,每天都有雞蛋,每天菜色都有變化,每一餐有二葷二素,因此深得學生家長與學生的喜歡。

再加上全校穿上制服,冬天二套,夏天二套,再加上體育服裝,全校的學生從此面目一新,活潑,有活力,我又買了管弦樂隊的樂器訓練學生,穿上像台灣學校儀隊一樣的制服,每天升國旗唱國歌都是由學生自己演奏,這些措施,成都人那裡見過,因此一下子私立成都嘉好實驗學校的知名度就發揚了。

當然重要還不在於此,從1999年開始,由於有「希望工程」學生的加入,學校開始有人考上北大清華,這種成效在成都簡直就是奇蹟,要知道,在目前中國的教育制度下,能考取北大、清華的學校總是所謂的重點中學才有希望,其他95%的學校從來就不敢想,那裡輪得到普通中學或私立學校。

嘉好實驗學校自1999年起每年都有學生考上北大、清華,這種震撼性的成績著實嚇壞教育界及社會各界,原先他們以為是假的,但當我將學生成績公布在學校佈告欄時,大家都相信了,從此報名要到學校求學的人愈來愈多,人數最多的時候達1526人,中學部就有900人,在全國私立學校中算是第一名。

私立學校每年收費二萬元,公立學校才收500元,有錢的家長孩子都不很用功,但是希望工程的學生,家裡窮,讀書是唯一出路,等於是沒有後路的作戰一樣;怎麼會考不取北大清華呢!本來我預計2003年,嘉好學校的學生考取北大清華的學生,一定會比成都市任何一所重點中學都多,只可惜等不到那個時間到來,我已經被「技術擊倒」。

這也讓我反省為什麼自2000年教委主任葉長堅先生一再要求我與市上的最好重點中學合作、合辦而被我每次拒絕的真正原因,大概是看到嘉好學校的成績一天比一天好,已經構成對公立學校的威脅,除此理由外,我想不出為什麼成都市政府要如此「吃相難看」地搶奪我的學校,霸佔我辛辛苦苦經營的私立成都嘉好實驗學校。

2000年就在嘉好學校學生人數達高峰時,市委書記陶武先先生宣佈要視察三所民辦學校,首次公布時嘉好學校並沒有包括在三所被視察學校之列。說到市委書記視察,在當地而言這種殊榮,就是政府給你的保證,給你的定心丸。我覺得奇怪,打電話請教教育局葉主任,他說:「王副市長忠康同志說如果你把張興美校長撤換掉,陶書記就可以到你的嘉好。」原來,張興美校長在市裡仍然是像一根不拔不行的針刺,在無計可施之下,我找了張校長討論,張校長很識大體,說:「我可以立刻辭職。不要為難董事長你。」

我的不服輸的個性又油然而生,告訴張校長,既然如此,那我立刻調妳擔任四川恩立德學院的副院長,這樣妳也不會太難看。我立刻打電話給葉主任匯報這件事,葉主任聽後很高興說:「那你最好應立刻把張校長的免職令下班前正式送到教委才算數。」

我立刻要求人事處打字,蓋上董事會章派人送達教委,第二天的報紙就宣布市委書記明日視察嘉好實驗學校的消息,第二天在警車的護送之下,陶武先書記跟滿載著副市長們(成都市共有七位副市長)、教委主任等十幾部黑色大轎車浩浩盪盪地訪問了嘉好。

隔天報紙便大幅報導這件消息,嘉好的聲譽達到了最高峰,但從此丟了一位好校長,甚至沒有正式的校長,在往後的六個月之內就是如此空置著。政治力控制教育莫此為甚!之後,葉主任還介紹成都市辦學成績最好的第七中學退休校長給我,但經我面談後,我覺得不能擔任我校的校長,原因很簡單,完全沒有私立學校概念的人如何能勝任校長之職,婉拒後,當然我又再一次得罪市上領導人而不自知。

2000年起我開始不買教委的帳,是由於教委副主任趙學苑的貪瀆讓我心中產生不滿而開始,原第十四中的校長張明遠,告訴我說他代表趙副主任出價壹仟萬元想購買我的成都太平洋學校,我說我光投資在太平洋學校就花了二仟參佰萬元,怎麼可能虧錢賣給趙副主任,我當然拒絕。

事隔一年,成都晚報記者艾耀炯居然又替趙副局長(已經改制由教委變成教育局)說:「你可否買一台汽車給趙副局長的兒子使用,就算是學校借給他使用」,這一次我又拒絕了,因沒有先例可循。

但我知道趙副局長喜歡釣魚,特地托人從台灣帶來整套電動的釣魚工具送給他,事實上在成都辦學,我從來是不送禮給上級領導的,因我沒有那種惡習,也不願意如此作。本身不吸煙,不喝酒,因此對於有「大酒仙」稱號的趙副局長而言,我這個人是不上道的,是不買帳的人;也就在以後的「嘉好事件」中,視我為芒刺在身的「上級」一心想毀滅嘉好,佔據嘉好,以此作為報復也就不足為奇了。〔本文摘自「從中國大陸出逃」,作者為林志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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