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際會赴上海辦學
於是,我就去美國,打算開發土地,但是在美國開發土地的規章制度太複雜,最後,我認為自己不適合從商,還是回去辦學,走老本行好了。於是轉到中國,於1991年到上海,與交通學校合辦了全中國第一家中外合作的上海太平洋職業技術學校。
當年雄心萬丈,信心滿滿的到了十里洋場,原本是想把最先進的觀念,設備帶進中國,創下台灣人在中國辦學的首例。但坦白說,我是被騙了,這是我第一次在中國投資失利,卻沒想到之後又在成都創辦了大學、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後,再度慘遭滑鐵盧,損失一億人民幣,更被軟禁,逃亡回來,這是後話,容後再談。
開辦上海太平洋職業技術學校,當時的條件是,我出600萬元人民幣購置教學設備等教學用具,一年交給上海交通學校40萬管理費,一校兩個牌子招生。交通學校提供校舍,辦學一切設施。我則從美國進口奔騰三電腦150台,當時美國禁止奔騰三進入中國,我輾轉從星加坡轉入上海,希望帶來最新的教學與器材。
這個合作案等正式招生後,才發現被騙了,第一,當年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不准考大學,學生花錢卻不能考大學,而且規定上海普通學校招完生的學生,才能來唸這所學校,注定了學校從此沒有遠大的願景,等於是大家心目中的三流學校。
第二,交通學校等於是我的上級主管,校長他派,人事權他控制,錢卻是我在出,很沒保障,也無自主權,就像花錢請人玩遊戲。
過了一年,我決定自己花錢找地,共計花了一千八百萬人民幣在距上海市40分車程的青浦買下七十畝的土地,這裡原來是一個未蓋好的文化中心,我買下來又花了一筆開辦錢,然後把學生從交通學校遷到青浦,也因為遷移至青浦,我和上海教委現在的上海教育局關係搞壞了。
原因是第一,我改變學生能上大學的策略,因既然在中國國內不能考大學,我可以將他們送去美國唸書,每個學生都拿得到簽證,卻沒想到犯了他們的大忌,在1992、1993年間,中國學生是不能隨便出國的。第二,學生遷到青浦,事先未經他們同意。第三,任命校長的人事權,也不經教委同意,我只用報備方式,因為我認為我辦的是私立學校,不需要他們同意。
第四,由於學生人數因能出國,逐漸增多,教委擔心我的影響太大,因此就以違反職業技術學校不能送學生出國的規定,不讓我繼續招生。
得罪了教委,陸續就有一堆麻煩上身,當時教委辦公室一名林姓副主任向我索取五萬元人民幣,要幫我擺平,我不同意,且堅定的告訴他,寧可關掉學校也不屈服。
但是他們絕不相信,我投了那麼多錢怎麼會放棄辦學;從第一階段的600萬加上買地一千八百萬元加上開辦費,總共花了接近三千萬人民幣,相當新台幣一億元,並不是個小數目。
但上海的教委可以用一個行政命令就要我停止招生,恐嚇的意味甚濃,我說,不讓我招生就停辦,我不服輸的個性就是不受威脅,恐嚇,停掉就停掉吧!
至少土地、房舍都還在,當年簽的土地房子合同約是六十年的期限,我用的是上海人王一民的人頭過戶,他是一個在浦東經營水晶城的老闆,目前校產還有五個人守著,我每個月還在發工資(從91年至今)。
1991年至1994年,短短三年,學校結束了,我把學生交給交通學校,讓他收費,也讓學生順利完成課業,學生絲毫未受到任何影響。〔本文摘自「從中國大陸出逃」,作者為林志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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