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賓變囚犯 從中國出逃
借據是真是假?法官說了算!合不合情理沒有關系,合不合法律不重要。
法院不是伸張正義的地方,法院講的是實力,臺商必須要有這種認知。
大家都說中國處處是商機,那有沒有陷阱呢?對有興趣去中國投資的朋友,我們特別制作共十二集《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系列節目,俗語說得好,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請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來談一談投資中國有那些陷阱,如何避免踏入陷阱,歡迎收聽第五集,《假借據 真要錢》。我是李陵,高理事長,請與我們談一談《假借據 真要錢》。
我們來談一下林志升中國興辦學校的遭遇,這是一個有名的案例,他自己寫了一本書,書名叫做《從中國出逃》。
林志升從高雄醫學院藥學系畢業后,就進了補習班,成了補習班名師,后來自己也開了兩家補習班,賺了很多錢,他一直覺得他對教學有獨到之處,經過他教過的學生能考上理想的大學,使他感到非常有成就,因此一直有興辦正式學校念頭。
所以他去中國辦學校了?
是的,一九九一他與上海交通學校合辦了一所上海太平洋職業技術學校,但后來才知道畢業生不準考大學,更糟糕的是他沒有人事主導權,因此曾多次與官方起沖突,最后決定停辦,前后三年損失了三千萬人民幣.。他興學的故事被《解放日報》及《人民日報》大篇幅的報導,收到很多各地的邀請函,請他去辦學校,其中一封來自成都,寫了八頁,非常誠懇,他決定去成都訪問!
在上海損失了三千萬人民幣,應該知道小心了!
他想只是去看看,沒想到他受到空前的歡迎!
喔!是怎么樣空前法?
一九九四年他去了成都,飛機一到機場,成都市長王榮軒親自登機迎接,成都市十二位一級主管在機場出口列隊鼓掌歡迎,小朋友獻花、獻吻。出了機場,排場更大,十輛公安車開路游行,林志升與王市長同坐緊隨在后一輛黑頭車,王市長熱情地表示:「我們會盡一切努力來完成你的興學夢,你可以完全依你的方式辦學,我們決不干預,上海的事不會在這里發生,請你放心。」
經過這樣的歡迎場面,林志升一定很感動吧!
沒錯!當年他就買下長滿雜草已經停辦的匯德中學,改名為成都太平洋學校,一九九八年他又買下經營不下去的嘉好實驗學校,一九九九年創辦恩立德學院,是所大學,二千年成立星星外語學校,是所貴族幼兒園。這是他的輝煌時期,由于他非常懂得如何培養一二位學生考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名校,提高知名度,帶動整個學校的升學率,即使一年學費高達二萬,學生還是搶著來報名。這個時候他幾個學校的學生已有二千多。
哇!如果2萬人民幣乘上二千人,一年有四五千萬人民幣的收入耶!
當你開始賺錢的時候,麻煩也跟著來了!一九九八年買下嘉好實驗學校,一共花了三千二百萬人民幣,八百萬是給創辦人鄒嘉的,二千四百萬是創辦人鄒嘉欠下的債務,到了二千年這些債務也早已還完。可是此時又出現一些小的借據,而創辦人鄒嘉卻避不見面,不還錢就大吵大鬧,學生無法上學,政府要林志升息事寧人,先付借款,以后再向鄒嘉要錢。就這樣陸陸續續又多付了一千五百萬人民幣。
一千五百萬人民幣不少錢呀,這些債務有記錄可查嗎?
這時出現的債務都無記錄可查,但人家有借據呀!有一天一個姓楊的拿了一張三百八十萬人民幣的借條要求還錢,也提不出這筆巨款是從那一家銀行提領的或匯款記錄,他說:「我是從床鋪底下拿來的現金,你管得著嗎?」林志升當然不肯還,對方告到法院,法院判決林志升必須還錢。到了開學注冊時,來了七、八個法官及法警,強行拿走了三百多萬人民幣的學費!學生家長與法官公安還打成一團。
這真的是假借據真要錢的實例呀!
后來部分家長被有心人煽動,認為學校要垮了,要求退學費,但錢被法院拿走了,沒錢退,家長及一群肇事者將學校辦公室字畫撕毀,古董砸了,計算機摔了。為了維持學校的運轉,只好再從臺北籌募資金。也因此,大家認為林志升還有錢,后來遭兩名歹徒綁架,并痛毆一頓,要求〝還錢〞,林志升說:「我的錢已被法院查扣了,你如果能說動書記官,也許能拿到錢。」
那后來呢?
兩名歹徒押他去法院見書記官,他趁歹徒不注意交了一張紙條給書記官,上面寫著:「我被綁票了,趕快報警!」書記官手拿紙條向兩名綁匪搖晃,「他要我報警耶!行嗎?」綁匪說:「行!那就報吧!」來了幾名公安,沒對綁匪怎么樣,卻把林志升打入大牢,臺胞證、護照及身分證全被扣留。
看來法院人員、公安及綁匪都是一伙的,綁架揍人只是看看還能不能榨出一點油水來。不過我不懂公安憑甚么理由關他?
林志升也不知道,在坐牢時他絕食抗議,當初邀請他來的市長王榮軒,現在已升為書記,也許怕事情鬧大特來看他。
林志升問:「為什么關我?」
書記說:「你不是被綁架了嗎,我們是為了保護你才請你住在這里」。
「為什么扣留我的證件?」
「證件放在我們這里比較安全!」
關了兩個禮拜把他從牢獄放出,卻換成四名便衣公安把他軟禁在家。軟禁了半年,林志升逮到一個機會,一路坐出租車、輪船、火車,巴士,拼命地逃,因為沒有臺胞證件,最后坐舢舨偷渡金門,結束了他投資中國興辦學校的夢想。
能逃出來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只是辛苦錢都被假借據吃光了。 Top 
買清算過的公司 舊債得還
司法就是對付臺商最兇狠的利器
這種例子還多的是。彰化鹿港有一個家俱商丁松彬及他的兒子丁建華跑來找我,告訴我他們在中國投資遇到的困境,我為他們開了一個記者會,將他們在中國遭到不平的待遇公布出來。
是怎樣的過程呢?
丁松彬是一個做事非常謹慎的臺商,他多次去云南昆明考察,看中了一家由臺商經營但已經停工歇業的木材加工廠,為了不要與舊公司有任何牽扯,他沒有接手經營,而是接受當地政府及律師的建議,采取了一條復雜且漫長的路,也就是先清算舊公司,再談買賣。
手續到底有多復雜?花了多少時間?
買賣雙方先簽訂轉讓意向協議書,明文規定轉讓的資產是廠房廠地及設備,不負擔任何公司過去的債務。舊公司先向政府有關單位申請清算,要有董事會決議,清列所有債權與債務,要二次登報發布公司解散消息,要求債務人及債權人出面清算,要經過國稅局、省市稅局、昆明海關、商檢局、工商局、勞動局等十幾個單位的批準,最后由昆明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準這筆買賣,并明確規定:如果還有任何債權及債務問題一概由賣方負責。
聽起來好復雜!
花了一年的時間,為了求一個安心,新的豐禾木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終于在二OO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成立了,丁氏父子認為這樣的等待是值得的。
再經過一年的努力,員工漸漸增長到一百人,也接到國外訂單,剛開始嘗到成功的滋味時,不料在二OO三年六月初,一家叫越洋經貿公司拿了一張借據登門討債,上面蓋了舊公司的公司及董事長印鑒,金額為四百六十二萬人民幣,是當初購廠一百八十萬的二倍半以上,借款日期是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丁氏父子倆慶幸他們當初的憂慮是對的,他們的公司一切依法成立,因此沒有理會這件事。
那真的沒事了嗎?
兩個星期以后臺商丁氏父子被起訴,丁氏父子認為:
一、 新公司與舊公司無關,有原買賣合約及昆明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文。
二、 為何不在二次登報發布公司解散之法定期間,出面要求償清債務。
三、 462萬人民幣巨款沒有從任何銀行的提款記錄,也沒有存入舊公司銀行的記錄,舊公司的賬目中也沒有這筆資金的登錄。
三個月后法院判決出來了,法官不理會臺商的這些理由,只認定借據是真的,臺商就必須還四百六十二萬人民幣及利息。
天啊!那他之前那么辛苦申請清算不就沒用了?
是啊!早知如此那還干嗎向政府有關單位申請清算?干嗎登報發布公司解散消息?干嗎要求債務人及債權人出面清算?干嗎還要經過國稅局等十幾個單位確定老公司沒有留下任何爛攤子?
既然已經確定舊公司沒有留下任何爛攤子,竟然以一張不知哪里冒出來的借據,作為判決唯一依據,這根本沒有道理而且不可思議!那丁氏父子如何自力救濟呢?
當然,他們找到昆明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主委,因為最后是他批準的。外經委的答復是:「我們中國司法是獨立的,判決結果合不合理?我們是無權也無法干預的。」外經委把責任推得干凈,用司法獨立這塊遮羞布是何等諷刺!
您后來幫得上忙嗎?
我為他們開了一個記者會,臺灣日報、自由時報及中國通雜志都有大篇幅的報導,我請他們把這些報導帶回去給昆明領導,并表示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將持續追蹤這個案子。書記告訴他上訴時平反,但是先決條件是不能再與本協會聯系。
理事長,請問這種《假借據 真要錢》的陷阱,臺商怎么樣避免呢?
臺商在中國絕對不能買二手公司、二手工廠、或二手學校,即使這個公司、工廠或學校已經經過合法的清算手續,登報清理債務,工商稅務單位的檢驗,外經委的最后的批準,更甚至于書記的拍胸脯保證,都是不保險的!但是這個陷阱又有幾個臺商會知道呢?又有幾個鼓吹西進的政府官員或政治人物清楚呢?游戲規則是他們的訂定的,他們要怎么解釋就怎么解釋,他們是裁判,也是球員,你對付不是一個人,或一個公司,你要對付的是一個官民聯手的共犯結購,只要有沖突,臺商永遠是輸家!司法就是對付臺商最兇狠的利器。
這些教訓希望所有去中國投資的臺商都能知道。謝謝理事長的說明,《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就為您進行到這兒,下一集節目理事長還要為大家分析投資中國的案例,請繼續收聽!
陷阱六 強取利益 不從囚禁
當中方強取豪奪時,你不肯輕易就范,還要到處投訴,那就把你關起來,折磨你,威脅你,瓦解你的斗志,最后你不得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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